公告單位  總務處保管組  公告日期  2019/12/9
 主  旨  公告108學年度全校盤點作業相關事宜,請各單位配合依規定辦理。(紙本清冊於108.12.11.發送)
 內  容 
依據:《財物管理辦法》第廿四條及《財物盤點作業細則》規定辦理。
說明:
一、實施日期:自108年12月9日(一)至109年1月17(五)日止。
二、盤點範圍:財物清冊結算至108年11月30日止。
三、為落實財物保管責任制度,隨時掌握財物動態,請各單位於收到「財物盤點清冊」後,109年1月3日前先行完成自盤,於清冊上簽章並註明盤點情形,以保管單位統一收齊擲回保管組。
四、財產保管人若請他人代理盤點財產時,盤點完後仍需由財產保管人於盤點清冊上簽章確認以示負責,盤點清冊若無保管人簽章,將視如未完成初盤。
六、109年1月7日至109年1月17日保管組會同會計室至各單位實施抽盤,請保管單位協助作業;保管人在全部盤點時程結束前,無法配合到場抽盤者,由單位主管指定專人配合盤點。
七、各單位盤點時務請依照帳、物相符之原則,如有不符時請依財物管理辦法中相關規定提報辦理。

※盤點時程:
1.108年12月11日發送紙本清冊。
2.108年12月11日~109年01月03日各單位自行初盤。
2.109年01月07日~109年01月17日保管組及會計室至各單位進行抽盤。
3.109年01月03日~109年02月21日彙整資料、異常處理、盤點結果送陳。

※註記:
「財物盤點清冊」依保管單位、保管人及放置地點排序後列印,保管組將於 108.12.11.前清冊將置於各單位信箱,請特別注意,屆時若未收到或需電子檔者請洽保管組方仁輝,分機1321。

 附  件  : 無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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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 :2019/12/9  公告迄止 :2020/1/17
 主辦單位 :保管組  協辦單位 :會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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