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公告日期  2019/10/14
 主  旨  【獎學金資訊】桃園市108年度希望工程獎助學金
 內  容 
獎助對象:設籍桃園市一年以上,且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或本市公私立高中職之卓越清寒學生。

申請資格:
22歲以下,且與父或母或法定監護人共同設籍本市滿1年以上者。具桃園市各區公所開列之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或兒少生活扶助家庭證明、家庭突遭重大變故、家長非自願性失業(如失業證明、住院或診斷證明等)等經濟困難的學生,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般組(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
1、具有資賦優異或具有其他特殊才能,表現卓越值得栽培( 4年內曾參加市級以上比賽且名次為前三名者)。
2、在學學業成績優異(學業總平均在80分以上且至少為全班前15%,採計至小數點下一位四捨五入,小數點下兩位不予進位),且品行優良,未有記過以上之處分;又符合資格且曾經獲得本市希望工程獎助學金補助之本市公私立高中職或大專院校學生得優先申請。


如欲申請請詳閱附件說明
並備齊報名資料於10/21前繳交至生輔組以便後續申請程序
逾期恕不收件,感謝

 附  件  :  辦法及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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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 :2019/10/14  公告迄止 :2019/10/21
 主辦單位   協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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