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一.九十一年十一月六日第二十六次校務會議決議『有關校內騎乘機車不戴安全帽違規處理方案』交由學務處及學生討論;學生會建議交付學務委員會討論。
二.九十二年一月十日學務委員會決議如下:
(一)請警衛加強取締,未戴安全帽不得進出校園。
(二)進行違規拍照,並將照片寄給學生家長,請家長協助規勤。
(三)未戴安全帽違規者,機車一學期不得進入校園。
三.請同學們按規定停車位停放摩托車、腳踏車,違規停放車輛將按規定處理,請勿亂停放造成管理上困擾及他人的不便。
四.學校將按規定執行決議事項,請同學們珍惜青春,護愛生命騎乘機車一定要戴安全帽。
學務處 敬啟
九十二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