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二學年度第一學期

第一次「藝術欣賞」活動暨報名辦法公告

 

一、主    旨:為鼓勵學生參與各項藝術活動,以提昇藝術心靈、陶冶性情、增進人文素養,特舉辦此項活動。

 

二、主辦單位:通識教育中心

 

三、主    題:原鄉舞蹈團成果發表

 

四、日    期:九十二年十一月十九日(星期三)

 

五、時    間:晚上七點三十分

 

六、地    點:花蓮縣文化局演藝廳

 

七、報名辦法:

(一)報名對象:全校學生(包括大學部及研究所)

(二)報名日期:1020日(一)至1024日(五)止

(三)報名時間:請1024()下午五時之前完成報名

(四)報名地點:通識教育中心辦公室(福田樓五樓-H508)

(五)名    額:四十五名,以報名先後順序為準。

(五)費    用:免費入場

  交通費:由學校全額補助

 

八、參加規定:

(一)為尊重表演團體,參加學生請注意服裝整齊。

(二)為安全起見,參加學生一律搭乘遊覽車來回。

     遊覽車乘車時間:六點四十分集合,六點五十分準時出發

遊覽車乘車地點:體育館停車場

(三)參加活動期間,學生不可任意離隊行動。

(四)完成報名者,屆時請務必出席。

(五)若有違反上述規定者,將喪失以後經費補助之權利。

 

    備註:表演節目若遇不可抗拒因素停辦或表演單位臨時取消等狀況,將另行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