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二學年度第一學期
第一次「藝術欣賞」活動暨報名辦法公告
一、主 旨:為鼓勵學生參與各項藝術活動,以提昇藝術心靈、陶冶性情、增進人文素養,特舉辦此項活動。
二、主辦單位:通識教育中心
三、主
題:「原鄉舞蹈團成果發表」
四、日 期:九十二年十一月十九日(星期三)
五、時 間:晚上七點三十分
六、地 點:花蓮縣文化局演藝廳
七、報名辦法:
(一)報名對象:全校學生(包括大學部及研究所)
(二)報名日期:10月20日(一)至10月24日(五)止
(三)報名時間:請於10月24日(五)下午五時之前完成報名
(四)報名地點:通識教育中心辦公室(福田樓五樓-H508)
(五)名 額:四十五名,以報名先後順序為準。
(五)費 用:免費入場
交通費:由學校全額補助
八、參加規定:
(一)為尊重表演團體,參加學生請注意服裝整齊。
(二)為安全起見,參加學生一律搭乘遊覽車來回。
遊覽車乘車時間:六點四十分集合,六點五十分準時出發
遊覽車乘車地點:體育館停車場
(三)參加活動期間,學生不可任意離隊行動。
(四)完成報名者,屆時請務必出席。
(五)若有違反上述規定者,將喪失以後經費補助之權利。
※
備註:表演節目若遇不可抗拒因素停辦或表演單位臨時取消等狀況,將另行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