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 要 通 告

最近發現很多同學於校園內騎乘機車不戴安全帽,為顧及同學生命安全,不得不爰用本校於八十九年一月十五日第十八次校務會議之決議:

 一、由警衛負責管制騎乘機車進出同學,未戴安全帽者不予放行。

二、校園內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者應予罰款三百元,積欠罰款或拒絕交者,下學期不得註冊。

   為維護各位的生命安全,學校將於十月三十日起進行勸導兩個星期。十一月十一日起罰款辦法正式實施,所有罰款將交學生會使用。    

       學務處生輔組敬上

九十一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