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
公告日期 2010/6/18 |
主 旨 99學年度第1學期校內工讀申請,請全校教職員生點閱 |
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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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提升行政效能及有效整合資料,工讀申請已採E化系統作業。
二、申請工讀作業系統開放即截止時間:99年6月18日起至99年09月24日
24時止。
三、工讀同學應注意事項:應注意事項請自行參閱「慈濟大學工讀暨獎助
學實施細則」。
(一)982學期已工讀同學,必須繳交「工讀生自我考核表」(附件內容「慈
濟大學工讀暨獎助學實施細則」附表五-2)始同意申請991學期工讀申
請,考核表請於99年09月24日前繳交回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二)依據新修訂「慈濟大學工讀訓練實施細則」(相關內容請詳閱附件)摘
要重要行政作業事項如下:
1.99學年需執行生活服務學習時數者(申請五級助學及免住宿費者),必
須參加學校工讀訓練,始可認證服務時數。
2.991學期有意願工讀者,必須參加學校工讀訓練,始核發工讀費。
3.全校工讀訓練,通過訓練一次者兩年之內有效。
4.「學期期間」每月工讀時數不得超過40小時,另如有特殊需求需提高
工讀時數者,須專案向學務處生輔組提出申請。
5.五級助學及免住宿費者如需生活助學者,每人每月工讀金額以不超過
新台幣伍仟元為原則。
6.工讀時段,工讀生請與工讀用人單位面試確認。
四、工讀單位需注意事項:
(一)991學單位內工讀名額必須保留20%提供新生。
(二)982學期在單位內工讀同學,必須由用人單位填寫「工讀表現考核紀
錄表」,請於99年09月24日前繳回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附件內容
「慈濟大學工讀暨獎助學實施細則」附表五-1,該考核表為學校遴選
優良工讀生佐證資料之ㄧ)。
五、如有任何需協助或疑問,請洽本校窗口學務處生活輔導組電話:03-
8565301轉分機1202,或電子窗口starlee@mail.tcu.edu.tw李欣芸,
如有相關增修項目,將隨時公告以昭公信。
學務處生輔組 敬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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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 工讀暨獎助學實施細則 ▼ | 工讀訓練實施細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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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 :
http://redirx.com/?e1w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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