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公告日期  2010/6/18
 主  旨  99學年度第1學期校內工讀申請,請全校教職員生點閱
 內  容 
一、為提升行政效能及有效整合資料,工讀申請已採E化系統作業。

二、申請工讀作業系統開放即截止時間:99年6月18日起至99年09月24日
  24時止。

三、工讀同學應注意事項:應注意事項請自行參閱「慈濟大學工讀暨獎助
  學實施細則」。
(一)982學期已工讀同學,必須繳交「工讀生自我考核表」(附件內容「慈
  濟大學工讀暨獎助學實施細則」附表五-2)始同意申請991學期工讀申
  請,考核表請於99年09月24日前繳交回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二)依據新修訂「慈濟大學工讀訓練實施細則」(相關內容請詳閱附件)摘
  要重要行政作業事項如下:
 1.99學年需執行生活服務學習時數者(申請五級助學及免住宿費者),必
  須參加學校工讀訓練,始可認證服務時數。
 2.991學期有意願工讀者,必須參加學校工讀訓練,始核發工讀費。
 3.全校工讀訓練,通過訓練一次者兩年之內有效。
 4.「學期期間」每月工讀時數不得超過40小時,另如有特殊需求需提高
  工讀時數者,須專案向學務處生輔組提出申請。
 5.五級助學及免住宿費者如需生活助學者,每人每月工讀金額以不超過
  新台幣伍仟元為原則。
 6.工讀時段,工讀生請與工讀用人單位面試確認。

四、工讀單位需注意事項:
(一)991學單位內工讀名額必須保留20%提供新生。
(二)982學期在單位內工讀同學,必須由用人單位填寫「工讀表現考核紀
  錄表」,請於99年09月24日前繳回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附件內容
  「慈濟大學工讀暨獎助學實施細則」附表五-1,該考核表為學校遴選
  優良工讀生佐證資料之ㄧ)。

五、如有任何需協助或疑問,請洽本校窗口學務處生活輔導組電話:03-
  8565301轉分機1202,或電子窗口starlee@mail.tcu.edu.tw李欣芸,
  如有相關增修項目,將隨時公告以昭公信。

                       學務處生輔組 敬啟

 附  件  :  工讀暨獎助學實施細則 ▼  |  工讀訓練實施細則 ▼ 
 相關連結  : http://redirx.com/?e1wb
 公告起始 :2010/6/18  公告迄止 :2010/7/31
 主辦單位   協辦單位 
 活動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