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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師們好,已通知各個系所113-2學期教學助理(TA)時數,請老師們參酌以下重點摘要與操作說明,完成教師申請教學助理作業:
【重點摘要】
一、依據: 慈濟大學教學助理實施作業要點
1.教學助理擔任資格: 在學之碩、博士研究生或二技生、大學部二年級(含)以上、專科部三年級(含)以上之學生(當學期不得為該課程修課學生)。
2.每一學期每位教學助理最多擔任二門課程,不超過當學期核定時數為原則。
3.開設遠距課程所需之人力,由教學暨學習資源中心數位教學組統一調配。
4.【課後輔導】課程,由教務處課務組統一調配。
5.TA工作酬金及工作時數上限:專科及大學部190元/時、碩士班228元/時、博士班285元/時。(114年)
二、新擔任TA之學生務必先完成下列規定事項:
1.教師專業組培訓課程:https://info.tcu.edu.tw/hot_news/news.asp?id=1140212015
2.職安訓練:實驗課程助理須先完成6小時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一般課程3小時)。https://eps.tcu.edu.tw/?page_id=5492
3.新擔任教學助理須簽寫工讀契約書1式2份(請參學務處網站https://life.tcu.edu.tw/?page_id=4097),並繳交至學務處。
【操作說明】
A.教師申請教學助理以「一門課程申請單一TA」為原則,配合本校TA管理系統申請:教師申請作業:教師進入【校務資訊系統】線上作業 (詳見https://docs.google.com/document/d/1l4Vkc49JrK2vAmJ25JlfXsfA82Dmq4fm/edit- TA管理系統指引-教師端)
B.若因課程屬性需求,一門課程需申請多位教學助理(TA)者,第二位(以上)助理亦請填以下表單。護理學院課程(有主配課老師)之配課教師,同樣須填寫以下表單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8l6aGFDK3p9yj-Y_eY7PI1emz0Vc4MXRbpT7o8nNMUs/edit
C.為系統順利進行,請教師務必選用符合資格之本校學生擔任您的教學助理(TA)。
提醒:
一、請於114年3月11日前完成申請。
二、請確認擔任TA之學生和聘任老師是否已了解下列事項:
TA完成每次的工作後,知道在系統上填報實際工作時間、據實工作紀錄與工作地點。
知道當月的所有工作時數,在月底前送出給教師審核,確認聘任教師於次月5日前於校務系統上審核送出。
老師會落實督導每位TA之工作紀錄,將作為TA考核、優良TA評選以及次學期核給該課程TA時數之參考依據。
若教學助理及教師未能於上述規定時間完成核銷申請,將不予採計其工時,亦不計入當月應領薪資。
三、敬請授課教師依照核定時數,妥善規劃TA時數之運用,並於當學期教學周(1~18周)使用完畢。切勿超過核定時數,以免造成預算不足,導致TA不計入領薪狀況。
【聯絡人】
教師發展暨教學資源中心-
tcudfd511@gms.tcu.edu.tw
賴威任秘書(#11141)
王棉棉小姐(#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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