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服務學習組  公告日期  2025/2/13
 主  旨  代公告- 僑務委員會114年「輔助國內大專院校及民間團體赴東南亞僑校志願服務作業計畫」
 內  容 
僑務委員會為鼓勵國內大專院校及民間團體青年赴東南亞僑(華)校進行志願服務,並拓展我國青年之國際視野,特訂定旨揭計畫。同時,為建立國內青年志工團隊與僑(華)校間長期合作之溝通聯繫管道,本計畫由志工團隊就僑務委員會公告之僑(華)校服務需求及聯絡資訊,自行聯繫僑(華)校洽談並確定赴僑(華)校服務後可向僑務委員會申請經費補助。

一、經調查海外僑(華)校志工服務需求,共有越南、泰國、馬來西亞及菲律賓等4個國家、9所僑(華)校尚需青年志工62人,需求項目如次(詳彙整表):
(一)華文教育:包含協助暑期夏令營、華文課教學、幼兒唱遊、正音、作文等。
(二)文化推廣:包含書法、傳統舞蹈、舞龍舞獅、數來寶、中國傳統樂器教學、合唱團指導、扯鈴教學、剪紙、傳統點心製作、臺灣文化介紹等。
(三)資訊服務:包含科技專題實作營隊(如科學實驗課程、程式撰寫、AI、Arduino、ESP32等)、文書處理、美術編輯、程式編寫、網頁設計、多媒體教學、協助整理學生資料等。
(四)圖書館服務:協助圖書運用與管理。
(五)其他:包含協助班級布置、童子軍技能及認知等。
(六)需求時間為本年7月至9月間。
二、補助重點摘要如下:
(一)補助對象:國內大專院校,並由其組成18歲至30歲青年志工團隊(年齡計算以出團時為準)。
(二)人員資格:每團隊人數原則須為2人以上,且團隊中具中華民國國籍青年至少應占半數以上。
(三)補助額度:以團隊中具我國國籍青年志工人數計算,每人補助額度至多為新臺幣1萬元,每團隊最高補助上限為新臺幣8萬元;受補助單位須自行籌措計畫總經費20%以上經費。
三、申請流程摘要如下:
(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4月15日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申請方式:採書面方式申請,志工團隊須先將申請文件(一式二份)呈交所屬學校,再由學校以公文併同申請文件函送本會。
(三)申請文件:包含申請書、經費申請表、志工名冊、服務計畫書、海外僑(華)校接受志工服務同意書、志願服務計畫之SDGs相關性列表及申請文件檢核表。
五、詳細訊息及申請表件下載,請參閱官網(www.ocac.gov.tw)-「僑民教育」-「僑教輔助」-「輔助國內青年志工赴東南亞僑(華)校志願服務」專區(網址https://gov.tw/9nW)。

 附  件  :  志工服務需求彙整表 ▼  |  申請及核銷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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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 :2025/2/13  公告迄止 :202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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