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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學好,若您有意願擔任113-1學期教學助理(TA)請參酌以下說明:
一、教學助理(TA)資格:
教學助理須為碩、博士研究生或二技生、大學部二年級(含)以上、專科部三年級(含)以上之學生,且教學助理當學期不得為該課程修課之學生。教學助理工作總時數以教資中心核准通知為主,並務必先完成下列規定事項:
1.教師專業組培訓課程:https://reurl.cc/34R2NL
2.職安訓練:實驗課程助理須先完成6小時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一般課程3小時)。https://eps.tcu.edu.tw/?page_id=5492
3.教學助理須簽寫工讀契約書1式2份(請參附件-TA-新校務工讀契約書),並於10月11日前繳交至教資中心教師專業組 (三校區教資中心服務據點均可繳交契約書;介仁校區服務時間則限每週二下午) 。
二、TA管理系統操作說明:
學生工作登錄確認及投保方式:請教學助理最遲於工作日當天14:00前上TA系統預填工作日期及相關資料 (詳見附件-TA管理系統指引-學生端)及學務處系統操作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urCmJfyP54。
若同學還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業務承辦窗口:
教資中心 (三校區服務據點均可繳交契約書)
秘書賴威任lwlwz@gms.tcu.edu.tw(#11141) ;助理黃馨慧 vvv@gms.tcu.edu.tw(#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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