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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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校內行政單位提出申請,教學單位請向高教深耕計畫提出申請
一、113學年度所需工讀員額及預算,請各工讀用人單位於113年3月15日(週五)12時前繳交至業務單位學務處課器組,並同時以電子郵件寄送至課器組校內工讀業務承辦
人員蔡文雪,郵件地址 happygo121@mail.tcu.edu.tw。
二、由於113學年度已與科大併校,請同單位整併一起提出。
三、業務單位彙整後,按規定召開「工讀助學金審核委員會」審核及辦理相關行政事項。
四、凡申請表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視同放棄該單位工讀申請機會。
五、申請表如附件檔,請各單位自行列印,如有任何問題歡迎隨時聯繫03-8565301分機
1205,電子窗口 happygo121@mail.tcu.edu.tw 蔡文雪,如有相關增修項目,將隨時公告
以昭公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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