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教師發展暨教學資源中心服務學習組  公告日期  2024/2/20
 主  旨  星光伴月光∼學生社會回饋與服務學習獎助學金申請
 內  容 
本校經濟文化不利學生安心就學,以實現慈濟大學以慈悲喜捨精神為社會培育優秀人才辦學理念,同時鼓勵學生積極參與各項社會服務學習活動,依此本校推動多元服務學習教育與各項社會志願服務活動,將服務場域等資源轉為學生學習場域,豐富學生的學習深度與廣度,並促進本校教育公共性價值與推動學生利他服務教育活動相互並行。申請說明,如下:

一、學習輔導項目:參加社會志願服務及本校服務學習教育活動方案。
二、學習輔導內容:
1.參加非營利組織各類社會志願服務。
建議機構:非營利組織(基金會、協會等)
機構屬性:綜合性服務、兒童青少年福利、婦女福利、老人福利、身心障礙福利、家庭福利、健康醫療、心理衛生、社區規劃(營造)、環境保護、國際合作交流、教育與科學、文化藝術、人權和平、消費者保護、性別平等、政府單位及動物保護等。
2.參加校外志願服務活動。
3.參加本校服務學習教育方案。
4.參加校外自組團隊之社會服務方案。
三、申請資格及補助範圍:
1.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包含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生。
2.未符合學雜費減免資格但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補助學生。
3.原住民學生。
4.家庭突遭變故(含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衝擊影響向人文處申請緊急紓困金之學生),請填寫申請表,經學生事務處、人文處、系所及班級導師等提報,審查核可者。
5.懷孕學生(需佐證孕婦健康手冊)、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需佐證戶口名簿或其他可證明文件)。
四、申請及執行時間:
1.申請時間:依公告開始受理申請,申請截止日為3月18日。
2.執行時間:待服務學習組核定經費申請案及參加行前說明會後,執行時間為4月至6月。
五、需檢附資料(學習成效文件)
1.期初申請:申請表、身分證明文件。
2.期末繳交:學習心得、服務機構(督導)評核表、志願服務時數認證表及持有志願服 務紀錄冊需登錄服務時數。
六、獎助金發放標準
1.發給時間:上學期為10、11、12月;下學期為4、5、6月,分月發給。
2.發給金額:視當年經費額度,核定獎助金額,惟每月最高3仟元至4仟元為限。
備註:1.上學期末繳交機構評核表及心得之情形,將視為審核之依據。
2.執行時間為4月至6月,按月提供補助金,但若4月無服務時數,需待5月有服務時數才會提供獎助金。

相關諮詢事宜,由本校教師發展暨教學資源中心陳惠茹為聯絡人,電話(03)8565301分機1771,Email:jaceny@mail.tcu.edu.tw。

 附  件  :  申請表 ▼  |  申請須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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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 :2024/2/20  公告迄止 :2024/3/18
 主辦單位 :教資中心服務學習組  協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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