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教務處課務組  公告日期  2024/2/17
 主  旨  112-2學期教學助理(TA)核定課程及時數(Teaching Assistant allocated for 112-2 semester.)
 內  容 
一、112-2學期教學助理(TA)核定課程及時數,詳附件1。
二、核定原則依據慈濟大學教學助理實施作業要點第四點:教學助理運用計畫項目、教學大綱內容
  及課程加權分數(依113/02/17之選課人數)。
三、慈濟大學教學助理實施作業要點第四點:若申請課程未填寫課程資訊系統之教學大綱,不核
  給教學助理。已開設課程,前一學年教學滿意度調查分數低於3.5分以下者,不得申請教學助理。
四、課程中若需隨堂錄影,可詢問教師發展暨教學資源中心數位教學組,分機1110。
五、開設遠距課程所需人力,由教師發展暨教學資源中心統一調配,不屬於本範圍。
六、依據勞動部及教育部104/06/17共同頒布「專科以上學校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指導原則」、
 「專科以上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分別規範勞動型及學習型兼
  任助理之權益與本校仍秉持教育理念,繼續推動教學助理制度,並依法全面納保為勞僱關係。
七、教學助理制度相關注意事項,請詳閱下列說明:(非常重要!)
  1.教學助理工作總時數以教務處核准公告為主。
  2.所有學生擔任教學助理,皆需具有培訓通過資格;若為實驗課程教學助理者,須參加本校
   環安中心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取得合格証書後,複製一份影本交由教務處,以備存查。
  3.外籍生、僑生及港澳生擔任教學助理請檢附居留證影本及工作證影本。
  4.學生工作時數係依據申請教師提出之工作時數需求,經審查後核給,每人每月工作總時數
   合併計算後,總計不得超過博士生44小時為限;碩士生以不超過30小時為限;大學部學生
   以不超過20小時為限。(※建議每人每月工作時數不低於8小時。)
  5.112-2學期教學助理(TA)投保方式為日保,請於勞動契約書確實填寫正確工作日期及時數!
  6.大學部學生工作酬金比照勞動部薪資規定以183元計算,碩士生以206元時薪計算,博士生
   以258元時薪計算。
  7.請注意!教學助理需簽訂:
   (1)教學助理基本資料表1份、(2)教學助理勞動契約書1式2份
  8.教學助理須於每月的最後一天(含)提交前月工作記錄至google雲端系統。教資中心教師專
   業組於每月十日公告未繳交前一個月工作記錄之名單,達三次未交工作記錄者,即停權下
   一學期擔任TA資格,則該授課教師亦停權申請一學期。
  9.於每月二十五日核發前一個月教學助理工作酬金。

Teaching Assistant (TA) allocated for 112-2semester:
1.Please see the attached for the details.
2.Students must attend the Teaching Assistant Training Program and meet all requirements to get the TA permit (Division of Faculty Development).
3.To complete the application process, please visit the Curriculum Section, Office of Academic Affairs in person.

 附  件  :  1122教學TA核定表 ▼  |  本國TA基本資料表(勞動契約) ▼  |  TA Employment Agreement ▼ 
 相關連結  :
 公告起始 :2024/2/17  公告迄止 :202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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