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學務處衛生保健組  公告日期  2024/2/15
 主  旨  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倉儲已屆效期防疫物資,供作非防疫用途使用
 內  容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2月7日臺教綜(五)字第1132100158號辦理。

二、疾管署為發揮儲備防疫物資最大效益,辦理已屆效期防疫物資之無償撥用作業。相關物資請參閱附件,已屆效期防疫物資僅可供作教育訓練、研究或非防疫用途使用。

三、如有需求之單位,請參閱教育部來函,依規定期限內申請。

 附  件  :  教育部函 ▼  |  疾管署函 ▼  |  物資品項 ▼  |  配送名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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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 :2024/2/15  公告迄止 :2024/2/19
 主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協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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