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  公告日期  2023/10/2
 主  旨  【提醒】實驗場所中特定機械、設備及器具,請實施年度安全檢查。
 內  容 
您的實驗室若有下列機械、設備或器具,請於10月31日前至本中心網頁下載表單,依法自行實施年度安全檢查。
1.局部排氣裝置(化學排氣櫃)
2.離心機
3.小型壓力容器(高壓滅菌鍋(釜))
4.第二種壓力容器(空氣壓縮機)
5.乾燥設備(烘箱)
註:
1.實驗室局部排氣裝置(化學排氣櫃)定期檢查記錄表中,檢查項目吸氣及排氣功能之檢查(風速之測定部份),本中心將派員至貴實驗室進行風速量測。
2.實施自動檢查之紀錄表單,請保存三年備查。
3.本案聯絡人:林郁菁(分機1552)。

環安中心 謹啟

 附  件  :  實驗場所機械、設備自動檢查週期 ▼ 
 相關連結  : https://eps.tcu.edu.tw/?page_id=1514
 公告起始 :2023/10/2  公告迄止 :2023/10/31
 主辦單位   協辦單位 
 活動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