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公告日期  2022/5/9
 主  旨  【宿舍事務】畢業生在畢業典禮後住宿,相關住宿應注意事項
 內  容 
【宿舍事務】畢業生在畢業典禮後住宿,相關住宿應注意事項
一、 畢業生截止住宿時間:111/6/17(五)中午12時止。

二、 注意事項:
(一) 畢業生於111/6/11(六)畢業後,如留校住宿須於每晚11時至舍監處進行簽到,以利宿舍管理。
(二) 延長住宿期間如有違反宿舍法規,立即取消延長住宿資格並辦理退宿手續。
(三) 申請暑期留宿配合事項:
1. 必須有特殊原因始得申請,請至各系所辦公室經系主任核可後,申請文件及證明文件送至生輔組,經審核通過後於公告繳費期間繳費,暑期住宿床位統一集中至各棟新生樓層住宿。
2. 凡經系所申請並通過審核暑期留宿之畢業生,須於111/6/17(五)中午12時搬寢至暑期留宿寢室,不可藉故拖延搬寢之時間或遺留物品於原寢室,若無法配合者將立即取消暑期留宿資格並予以退宿不退費。

三、 畢業生如考上本校研究所者,需暫時存放物品必須以問題反應表提出,宿舍儲藏室有空間始得同意放置,放置期間不負責保管,如有遺失及損害不負賠償責任,貴重物品請務必攜離。

四、 其它未盡事宜,按宿舍相關規定辦理,如有相關疑問,請至生輔組洽詢,電話038565301轉1228。

 附  件  :  畢業生申請延長住宿切結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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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 :2022/5/9  公告迄止 :202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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