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公告日期  2022/5/2
 主  旨  學生懲處公告 (一一O)慈大學務懲字第001號
 內  容 
依據(一一O)慈大學務懲字第001號核定本校學號108XXXXXX同學,該生於校外賃居時將個人物品及垃圾擅棄置校本部男生宿舍5樓單區及交誼廳,依學生懲處辦法第八條第七款「違犯學生住宿辦法或宿舍生活輔導辦法,情節輕微者。」予以申誡1次處分。

若欲提出銷過申請,申請期限:自懲處公告之日起一週內向業務承辦單位生輔組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第十七週起停止受理銷過申請。

 附  件  : 無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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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 :2022/5/2  公告迄止 :202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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