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學務處  公告日期  2021/12/28
 主  旨  代公告-教育部修正「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租用車輛應行注意事項」第7點附表2
 內  容 
教育部修正「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租用車輛應行注意事項」第7點附表2,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2月24日以臺教學(五)字第1100165890A號令修正發布,請參閱。


學務處 敬啟
110.12.28

 附  件  :  附表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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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 :2021/12/28  公告迄止 :2022/1/10
 活動起始 :2021/12/28  活動迄止 :2022/1/10
 主辦單位   協辦單位 
 活動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