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學務處
公告日期
2021/12/28
主 旨
代公告-教育部修正「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租用車輛應行注意事項」第7點附表2
內 容
教育部修正「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租用車輛應行注意事項」第7點附表2,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2月24日以臺教學(五)字第1100165890A號令修正發布,請參閱。
學務處 敬啟
110.12.28
附 件
:
附表二 ▼
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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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起始
:2021/12/28
公告迄止
:2022/1/10
活動起始
:2021/12/28
活動迄止
:2022/1/10
主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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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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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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