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學務處衛生保健組  公告日期  2021/11/5
 主  旨  衛生福利部「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修正
 內  容 
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0)年11月2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200978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本次修正重點:
1. 增加可免佩戴口罩之場所、場合及活動。
2. 符合防疫管理且無陪侍服務者之休閒娛樂場所,得有條件開放。
3. 集會活動人數上限修正。
4. 有條件開放繞境、遊行及徒步進香等宗教活動。

※公告事項,請參閱附件---衛生福利部公告

 附  件  :  教育部函 ▼  |  衛福部函 ▼  |  衛生福利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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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 :2021/11/5  公告迄止 :2021/11/30
 主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協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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