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學務處衛生保健組
公告日期
2021/11/5
主 旨
衛生福利部「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修正
內 容
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0)年11月2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200978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本次修正重點:
1. 增加可免佩戴口罩之場所、場合及活動。
2. 符合防疫管理且無陪侍服務者之休閒娛樂場所,得有條件開放。
3. 集會活動人數上限修正。
4. 有條件開放繞境、遊行及徒步進香等宗教活動。
※公告事項,請參閱附件---衛生福利部公告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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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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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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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 ▼
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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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起始
:2021/11/5
公告迄止
:2021/11/30
主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協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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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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