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教師發展暨教學資源中心服務學習組  公告日期  2021/7/5
 主  旨  代公告-「110年度外交部選送國內非政府組織幹部赴海外國際非政府組織實習計畫」∼本計畫資格可保留至111年
 內  容 
為協助我國內NGO培育國際事務人才,建構與國際接軌能力,並強化與INGO合作關係,外交部本(110)年度賡續辦理「110年度外交部選送國內非政府組織(NGO)幹部赴海外國際非政府組織(INGO)實習計畫」實習計畫,提供表現優異之現職NGO幹部出國實習及考察INGO經營管理實務之機會,協輔我國NGO建立與各領域INGO之夥伴關係。

一、 申請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年齡在25歲至55歲之間者 。
(二) 現任職於政府登記立案之國內NGO以有國際參與經驗者為優先且具國內NGO1年以上工作經驗,經現職NGO負責人具函推薦者。
1. 申請人倘獲本部同意補助,於海外實習期間須持續任職於原推薦之NGO。
2. 每一NGO所推薦人選原則上不得超過2名且同一NGO所推薦之申請人不得選送至同一實習機構。 推薦者不得為本計畫評審委員,且應考量申請者日後是否續留NGO領域服務等因素。
(三) 英語聽說讀寫流利者。
(四) 未具國內外在學學生身分,亦不得以此作為其修習學位之一部分。
(五) 五年內未曾獲本計畫補助出國研修或實習者。
(六) 曾擔任 INGO 幹部或有意爭取擔任INGO幹部者。
(七) 曾參加本部辦理之「 NGO國際事務人才培訓班」者將優先錄取。

二、 實習期間:補助上限60天實習人員至遲須於民國110年11月30日前返國,倘受疫情影響無法於本年成行者例外。

三、 甄選名額:6名。

四、 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請檢附下列應繳文件於110年7月9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10048臺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二號「外交部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會」收。(倘因疫情影響無法於本年內赴海外INGO實習,本計畫資格可保留至111年)

五、 本案聯絡人:外交部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會郭薦任科員濠維 (聯絡電話:02-2348-2016;傳真:02-2371-5701;電子信箱:hwkuo@mofa.gov.tw)。

六、 其他:本相關細節,請詳閱附件或至外交部全球資訊網(https://www.mofa.gov.tw)或NGO雙語網站(http://www.taiwanngo.tw)查詢。

 附  件  :  簡章 ▼  |  報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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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 :2021/7/5  公告迄止 :2021/7/10
 主辦單位 :外交部  協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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