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職涯發展及就業輔導組  公告日期  2020/8/11
 主  旨  【就業訊息】勞動部跨域就業津貼
 內  容 
一、目的
減低失業者(就業保險被保險人)異地就業障礙,協助其儘速重回勞動市場就業。

二、適用對象
勞工資格:

為失業者(就業保險被保險人)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失業期間連續達3個月以上。
非自願性離職。

就業地點與原日常居住處所距離30公里以上(跨域就業)。
三、辦理方式及申請程序
因就業有交通往返、需搬離原日常居住處所或需租屋居住(搬遷後居住處所或租屋處所需距離就業地點30公里以內)。
勞工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就業諮詢推介跨域就業,符合申請要件且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30日,得向就業當地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附  件  : 無附件
 相關連結  : https://www.wda.gov.tw/cp.aspx?n=A25A31DE8D66F1C6&s=C8B81163CD9BA0FD
 公告起始 :2020/8/11  公告迄止 :2020/9/20
 主辦單位   協辦單位 
 活動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