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教務處課務組  公告日期  2019/6/10
 主  旨  108-1學期「教學助理(TA)」即日起開放申請,請授課教師於6/21(五)前提送申請單!
 內  容 
108-1學期「教學助理(TA)」申請開始,請於06/21 (五)前提送申請單。相關說明如下:

一、課程有需要教學助理(TA)協助教師準備實驗用器材、帶領分組實驗或分組討論等工作,
  請提送「教學助理(TA)」申請表 (附件)。

二、申請須知:
  1. 申請表欄位內「教學助理(TA)運用計畫」應詳細載明該課程如何運用TA協助教學及
   TA人力需求之必要性與工作時數需求說明。
  2. 課程資訊查詢系統之課程大綱未填寫完整,則不核給TA。
  3. 已開設課程,前一學年教學滿意度調查分數低於3.5分以下者,不得申請TA;新開設
   課程,則參酌開課教師前一學年之教學滿意度調查總計分;教學滿意度調查計分方式,
   「慈濟大學教師教學滿意度調查實施細則」第八條計算之。
  4. TA審查配置作業分為初審、複審二階段進行實質審查。並依據教學助理(TA)運用計畫、
   課程大綱及課程加權分數為原則,配置TA名額。
  5. 英文授課課程TA亦採本次申請制。
  6. 各課程授課教師檢附教學助理(TA)運用計畫,提出教學助理(TA)申請,由各系所(中心)
    統整後提交教務處。

三、「教學助理(TA)實施作業要點」,請查閱本校法規資料庫 http://law.tcu.edu.tw/。

四、業務承辦人員:教務處課務組黃俊雄(分機1131)

 附  件  :  教學助理(TA)教師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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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 :2019/6/10  公告迄止 :2019/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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