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公告日期  2019/5/10
 主  旨  【108年度暑期留宿申請作業規定及相關事項】
 內  容 
【108年度暑期留宿申請作業規定及相關事項】
一、108年度宿舍相關重要日期:
1.107學年度畢業典禮:108年6月2日,畢業生可住宿期間:108年6月2日至108年6月14日中午1200時止,可申請延長住宿期間:108年6月14日至108年6月21日中午1200時止。
2.107學年第二學期學生宿舍住宿截止時間:108年6月23日中午1200時止。
3.108年度暑假留宿期間:108年6月24日起至108年9月6日中午1200時止。
4.108學年第1學期學生宿舍開放舊生進住時間:108年9月6日中午1200時起開放。

二、108年度申請暑期留宿作業時程如下:
1.系統申請時間:108年5月20日至108年5月31日1200時截止。(紙本繳交同時截止)
2.公告暑期留宿通過審核名單:108年6月3日
3.暑期留宿繳費時間:108年6月3日至108年6月12日1200時截止。
4.公告暑期留宿集中住宿床位:108年6月22日

三、暑期留宿原寢留宿及集中住宿管理期間:
1.校本部集中住宿:108年6月24日至108年8月19日中午1200時止。
2.校本部原寢住宿:108年8月19日至108年9月9日中午1200時止。
3.人社院集中住宿:108年6月24日至108年8月26日中午1200時止。

四、108年度暑期留宿申請資格:
1.個人申請-未返僑居地僑外生。(證明單位:國際事務處)
2.個人申請-在慈濟志業體工讀有案者。(證明單位:校本部學務處課器組)
3.個人申請-參與教授之實驗工作或助理,且出具教授證明者。(證明單位:各系所)
4.團體申請- 寒暑假學校核准之社團/球隊/團隊集訓/營隊活動者。 (證明單位:校本部學務處課器組)
5.個人申請-寒暑假學校核准之短期住宿人員。(證明單位:校本部學務處生輔組)
6.個人申請-家庭或個人遭重大變故臨時提出申請者。(證明單位:校本部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7.團體申請- 因學分實習,經系所證明者。(各系所助理證明)

五、團體留宿申請流程:(營隊、社團、系隊、各系迎新、系上團體國考及實習等屬之)
1.校務行政系統申請填寫留宿時間及選擇申請事由
2.留宿者繳交家長同意書,由該團體負責人收齊
3.團體負責人填寫團體繳費確認單
4.相關單位簽核後,將團體繳費確認單及家長同意書送至生活輔導組
5.團體負責人持團體繳費確認單至出納組繳納暑期留宿費用
6.核定床位

六、個人留宿申請流程:
1.校務行政系統申請填寫留宿時間及選擇申請事由
2.各申請事由之證明單位出示證明單
3.生活輔導組繳交暑期留宿證明單暨家長同意書
4.總務處出納組辦理繳費
5.核定床位

七、注意事項:
1.凡宿舍記點超過60點及未有108學年住宿床位者不予申請暑期留宿,逾期申請,概不受理。
2.凡逾時辦理留宿作業申請或繳納住宿費者,視為逾時完成作業,將取消原申請作業不再受理。若仍有住宿需求者,須提出專案申請並依宿舍規定予以記10點後,方能受理申請作業。
3.凡未經申請通過或完成繳費者,私自留宿者屬違規行為,除應補繳住宿費外,另依宿舍規定記點20點。若發現逃避點名者或未依規定繳納住宿費者,將專案進行簽核處分。

八、暑期留宿期間採集中住宿,由生輔組依據二校區集中住宿區域之床位分配情形,安排住宿床位。

九、其它未盡事宜,按宿舍相關規定辦理,如有相關疑問,請至生輔組洽詢,電話038565301轉1228

 附  件  :  寒暑期團體繳費確認單 ▼  |  個人寒暑假申請留宿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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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 :2019/5/10  公告迄止 :2019/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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