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學務處課外活動及場地器材組  公告日期  2019/4/19
 主  旨  107 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
 內  容 

申請對象:

1.與國人結婚之外國人、無國籍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且在臺合法居留、定居或
 設有戶籍之新住民(不包含無戶籍國民),現就讀國內公私立高中職(含進修學校)、大專院校並
 修習學位中(不含選修課程、學分班)、碩士班及博士班(不含選修課程、學分班)之在學學生並
 就學滿一學期(含)以上,且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關(構)之獎學金或獎勵金者(低收
 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符合本案證照獎勵金申請者除外),得申請新住民獎助學金。

2.新住民子女獎助學金:係指係指設籍本國之在學學生其父或母一方為與國人結婚之外國人、無
 國籍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且在臺合法居留、定居或設有戶籍者(不包含無戶籍
 國民),現就讀國小(含)以上(不含補校及隨班附讀)之在學學生並就學滿一學期(含)以上,且未
 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關(構)之獎學金或獎勵金者(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總統教育
 獎申請者及符合本案之特殊才能優秀學生獎勵金申請者除外),得申請新住民子女獎助學金。

如欲申請請詳閱附件說明
並備齊報名資料於5/16前繳交至課器組以便後續申請程序
逾期恕不收件,感謝

 附  件  :  計畫內容 ▼ 
 相關連結  :
 公告起始 :2019/4/19  公告迄止 :2019/5/16
 主辦單位   協辦單位 
 活動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