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學務處課外活動及場地器材組  公告日期  2019/3/12
 主  旨  屏東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及優秀學生獎學金
 內  容 

申請資格:

(一)清寒獎學金:凡設籍屏東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及本縣國高中(職)學
   校在學之清寒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但不包含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
   修班、建教班及在職專班、研究所碩博士三年級以上學生:
   1、持有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但不包含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
     明。
   2、家庭突然遭遇變故或其他情形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查核並由學校出具證明。

(二)優秀學生獎學金:優秀學生留縣升學獎學金:指本縣高中(職)學校學生,成績優異自願
   留縣升學或前一學期成績優異,榮獲該校第一名並經學校推薦者。

如欲申請請詳閱附件說明
並備齊報名資料於3/22前繳交至課器組以便後續申請程序
逾期恕不收件,感謝

 附  件  :  實施要點 ▼  |  檢核表 ▼  |  申請書 ▼  |  清寒證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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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 :2019/3/12  公告迄止 :2019/3/22
 主辦單位   協辦單位 
 活動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