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教務處課務組
公告日期
2019/2/20
主 旨
補助教學單位辦理108年度(1072-1081學期)校外見實習,經費需求單位請3/8(五)前提出申請。
內 容
一、為推動學生職場實務訓練及業界實習,教務處補助教學單位辦理108年度校外見實習,經費
需求單位請提出申請。
二、申請方式:即日起至108年03月08日(五)前提送申請表(附件)。
三、補助對象:開設校外實習課程之系所單位。
四、補助項目:
(一) 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費:依據「教育部大專院校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內容」辦理。
(二) 實習機構指導費:實習指導費用支付給實習機構者,以實習合約書或公文所訂費用為準。
指導費用支付給個別指導老師者,每名學生以2000元為上限(須檢附
核支標準證明文件,如實習合約書或相關公文等)。
(三) 教師實習訪視差旅費:交通費(實報實銷)、雜費(每日400元)、住宿費(以慈濟基金會各
地分會為主,未有分會之縣市,每日1600元為上限)。
附 件
:
108年度校外見實習經費需求申請 ▼
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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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起始
:2019/2/20
公告迄止
:2019/3/8
主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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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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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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