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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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本校有志修習中等教師教育學程學生(含研究所與大學部一年級),未取得修習教育學程資格之前,可預修習本中心所開設之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科目!
一、依據教育部於98年3月18日台中(二)字第0980044840號函及「慈濟大學修習辦法」第八條、「慈濟大學教育學程學分抵免暨跨校選修作業要點」第六條規定,本校學生未取得修習教育學程資格之前,可先修習本中心所開設之課程,經甄試通過為本校正式師資生後,得申請學分抵免,抵免學分數以應修學分數30學分之四分之一為上限,即至多可抵7學分。
二、107學年度第2學期師資培育中心教育學程可預修課程表如附件,請參閱!
三、教育學程學分需額外繳交學分費,每學分800元,可申請助學貸款。
四、須先符合就讀之系所(含輔系或雙主修)可任教科目(請參考附件)。
五、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師資培育中心(校本部大愛樓10樓L1001、分機2950 沈麗芬)。
歡迎有興趣從事教職同學選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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