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學務處課外活動及場地器材組
公告日期
2019/2/11
主 旨
107學年度第2學期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
內 容
申請資格:
設籍臺中市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者:
(一)持有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獎學金每學期發給一次,各組成績之標準如下:
大專院校組(含研究所):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八十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如欲申請請詳閱附件說明
並備齊報名資料於3/13前繳交至課器組以便後續申請程序
逾期恕不收件,感謝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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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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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書 ▼
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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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起始
:2019/2/11
公告迄止
:2019/3/13
主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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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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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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