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學務處課外活動及場地器材組  公告日期  2019/2/11
 主  旨  107學年度第2學期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
 內  容 

申請資格:

設籍臺中市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者:
(一)持有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獎學金每學期發給一次,各組成績之標準如下:
大專院校組(含研究所):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八十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如欲申請請詳閱附件說明
並備齊報名資料於3/13前繳交至課器組以便後續申請程序
逾期恕不收件,感謝

 附  件  :  實施要點 ▼  |  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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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 :2019/2/11  公告迄止 :2019/3/13
 主辦單位   協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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