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學務處課外活動及場地器材組  公告日期  2019/2/11
 主  旨  南投縣107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內  容 

申請資格:

設籍南投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符合下列規定而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並有書面證明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一)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成績標準如下:
大專以上組:學校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操性成績八十分以上

如欲申請請詳閱附件說明
並備齊報名資料於3/13前繳交至課器組以便後續申請程序
逾期恕不收件,感謝

 附  件  :  獎學金要點 ▼  |  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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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 :2019/2/11  公告迄止 :2019/3/13
 主辦單位   協辦單位 
 活動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