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學務處課外活動及場地器材組  公告日期  2019/2/11
 主  旨  新竹縣107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內  容 

申請資格:

凡設籍新竹縣六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就讀之家境清寒學生,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以下簡稱本獎學金)應合於下列條件之一,且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者:
一、國中學生語文、數學、社會、藝術與人文、自然與生活科技、健康與體育、綜合活動等七類
  科,每類科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
二、高中、高職學生德行成績甲等 (八十分以上),學期成績及體育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無不及
  格科目者。
三、大專院校學生學期成績及操行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者。

如欲申請請詳閱附件說明
並備齊報名資料於3/22前繳交至課器組以便後續申請程序
逾期恕不收件,感謝

 附  件  :  辦法及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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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 :2019/2/11  公告迄止 :2019/3/22
 主辦單位   協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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