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國際暨兩岸事務處交流組  公告日期  2019/2/11
 主  旨  教育部辦理108學年度波蘭政府獎學金
 內  容 
108學年度波蘭政府獎學金申請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 於我國立案之公私立大學畢業,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
(三) 具下列語言能力條件之一者:
1. 曾於大專校院修習波蘭語課程1年以上並取得正式學分者;
2. 曾於大專校院修習英語課程1年以上且英語平均成績達80分者;
3. 取得CEF與各項英檢對照表B2級所列任一機構之語言檢定證明。
(四) 獲獎後能具結保證於受獎期間不非法打工、不擔任與學生身分不符之職務(避免違反波蘭移民法規)。
(五) 未曾領取本獎學金。

詳細資訊請至附件查看。

 附  件  :  簡章 ▼  |  報名表 ▼  |  波蘭國家學術交流總署申請表 ▼  |  CEF與各項英檢對照表 ▼  |  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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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 :2019/2/11  公告迄止 :2019/3/11
 主辦單位 :教育部  協辦單位 
 活動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