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學務處課外活動及場地器材組
公告日期
2019/2/1
主 旨
雲林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內 容
申請資格:
凡設籍雲林縣縣六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各科成績符合下列各項標準且未享有其他公費補助者,得向本府申請核發獎學金。
一、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新生以原畢業學校填發之成績證明書,舊生以其所肄業學校之
學期成績為準)。
二、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得申請本獎學金。
(一)已領有其他公設獎學金者。
(二)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如欲申請請詳閱附件說明
並備齊報名資料於3/22前繳交至課器組以便後續申請程序
逾期恕不收件,感謝
附 件
:
獎學金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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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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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師證明 ▼
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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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起始
:2019/2/1
公告迄止
:2019/3/15
主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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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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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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