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學務處課外活動及場地器材組  公告日期  2019/1/22
 主  旨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金」
 內  容 

申請資格:

國內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本辦法所稱大專校院係指研究所碩士班、大學、四技、二技、五專(後二年)、二專等學校,不包括空中大學(大學進修學校)、空中專校(專科進修學校)及軍警學校(軍警學校之自費生,經提出在學證明或已註冊之學生證影本,證明為自費生者得納入本會助學範圍)。

前項大專校院各類在職班、輪調建教班、假日班、學分班、公費生、延畢學生、學士後各學系學生不納入本會助學範圍。

如欲申請請詳閱附件說明
申請辦法 http://www.rel.org.tw/law_01.html
並備齊報名資料於3/4前繳交至課器組以便後續申請程序
逾期恕不收件,感謝

 附  件  :  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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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 :2019/1/22  公告迄止 :2019/3/2
 主辦單位   協辦單位 
 活動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