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國際暨兩岸事務處交流組  公告日期  2018/12/28
 主  旨  教育部辦理108學年赴捷克高等教育機構短期進修/研究獎學金
 內  容 
教育部辦理108學年赴捷克高等教育機構短期進修/研究獎學金

申請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在校任一學期捷克語或英語成績80分以上或通過「CEF與各項英檢對照表」(如附件)B2級列之任一項英檢級/分數以上者。
(三)以108年10月以前已取得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者為佳,惟大學三年級及四年級生、任教之研究員或教師亦可提出申請。
(四)在該期間可以出國進修(推薦前,請先確認及評估申請者赴捷之可行性,包括個人、家庭及役齡男性兵役問題等因素)。
(五)經就讀學校向本部推薦,未經學校推薦程序之個別申請案,不予受理。


請各位同學踴躍報名,更多詳細資訊請至簡章查看。

 附  件  :  簡章 ▼  |  CEF與各項英檢對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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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 :2018/12/28  公告迄止 :2019/1/28
 主辦單位 :教育部  協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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