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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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寒假期間有關學生宿舍重要行事曆:
1.寒假期間:108年1月14日至108年2月17日(108年2月18日開學)
2.107學年度第一學期住宿截止時間:108年1月14日中午12時止。
3.108年寒假留宿期間:108年1月14日起至108年2月1日中午12時止、108年2月11日起至108年2月15日中午12時止。
4.春節期間全面關閉:108年2月1日中午12點至108年2月11日中午12時。
5.留宿開放申請:108年1月2日至108年1月11日中午12時止。(系統、紙本及繳費同時中午12時截止收件)
6.留宿繳費期限:108年1月2日至108年1月11日中午12時止。
7.107學年度第二學期宿舍開放住宿:108年2月15日中午12時。
二、寒假留宿申請資格:
1.住宿記點未超過60點(含)。
2.非勒令退宿者。
3.符合「慈濟大學學生宿舍住宿辦法」中規定之七項申請資格且經相關單位證明者。
4.社團活動及校隊/系隊等團體申請留宿者,請團體負責人提出活動核備表、計畫書及留
宿名單等相關文件至學務處課器組證明後完成後續等程序。
三、申請流程:
1.登錄校務行政系統填寫寒假住宿申請(個人申請及團體申請留宿者皆須網路申請)
2.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表單下載區下載申請表單(證明書暨家長同意書一份)
3.經單位證明簽章後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審核
4.通過後至出納組進行繳費→生輔組核發床位
四、其它:
1.凡未符合者將予以駁回,並於期限出示證明至證明單位,避免延誤作業時程。
2.凡逾時辦理留宿作業申請或繳納住宿費者,視為逾時完成作業,將取消原申請作業不
再受理。若仍有住宿需求者,須提出專案申請並依宿舍規定予以記10點後,方能受理
申請作業。
3.凡未經申請通過或完成繳費者,私自留宿者屬違規行為,除應補繳住宿費外,另依宿
舍規定記點20點。若發現逃避點名者或未依規定繳納住宿費者,將專案進行簽核處
分。
五、若有任何問題,歡迎至學務處生輔組詢問,電話:03-856-5301轉1228。
學務處生輔組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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