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人事室  公告日期  2018/12/24
 主  旨  【第二屆勞資會議】-勞方代表選舉通知
 內  容 
【第二屆勞資會議】-勞方代表選舉通知

一、依勞動部-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三條:
  勞資會議由勞資雙方同數代表組成,其代表人數視事業單位人數多寡各為2人至15人。但事業
  單位人數在一百人以上者,各不得少於5人。
  勞資會議勞方代表得按事業場所、部門或勞工工作性質之人數多寡分配,並分別選舉之。

二、本次推選勞方代表7人,任期為107年8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止,四年一任,勞方代表連選得
  連任。

三、選舉方式:以符合資格之現職同仁推選(如名冊中之87人,其中含註記第一屆勞方代表者6
  人),每人最多可另推選5人。

  *選舉人及被選舉人名單如名冊 

四、投票期間為: 108年1月3日~1月9日止(將另提醒)
  投票方式:請登入校務系統-系統總覽-其他-投票系統-第二屆勞資會議-勞方代表選舉
五、以得票最高之前7名為當選代表,依序第8至10名為候補代表。
  勞方代表任期為四年一任(若有離職者,可以候補委員替代之),與資方代表共同協調勞資關
  係,增進彼此瞭解,促進勞資合作,以提高工作效率。


                               人事室 敬啟107.12.24

 附  件  :  名冊-公告.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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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 :2018/12/24  公告迄止 :20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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