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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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教育部今年改變作業期程,預計作業時間為2月底,故調整收案截止日。
二、教育部預計於1月中旬來函,故先以108學年度表格先行書寫;待教育部函送當學年度之正式表格後再通知修改。
三、欲提案「109學年度大學增設調整院系所學位學程案」,請依「慈濟大學系所、學位學程增設及調整辦法」,其申請期間至2月22日(星期五)止,請依規定表件(如附件)送至教務處註冊組。
四、申請案須經系/所/院務會議審議通過後,並於2月22日(星期五)前送至教務處註冊組,以俾逕送校務發展會議及校務會議與董事會審查。
檢附:
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網址:
https://bit.ly/2rLI8NA
慈濟大學「院系所、學位學程增設及調整辦法」請逕自:行政單位/教務處/法規要點(註冊組)/慈濟大學院系所、學位學程增設及調整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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