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人事室  公告日期  2018/12/18
 主  旨  公告-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查核分流作業說明
 內  容 
說明:
 (一)法規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條第4項
   「學校任用教育人員或進用其他專職、兼職人員前,應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規定,查閱
   其有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或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
   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
 (二)進用查核作業分流:(均需檢附批次電子檔)
   專簽查核
   書面造冊查核
 為使用人單位作業有所依循,請依「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查核作業流程」辦理。

 (三)相關資訊連結:人事室網頁-業務專區-不適任教育人員處理專區

敬請本校各教學、行政單位配合辦理,感恩~


                              人事室 敬啟

 附  件  :  附件1 ▼  |  附件2 ▼  |  附件3 ▼ 
 相關連結  :
 公告起始 :2018/12/18  公告迄止 :2018/12/31
 主辦單位   協辦單位 
 活動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