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人事室
公告日期
2018/12/18
主 旨
公告-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查核分流作業說明
內 容
說明:
(一)法規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條第4項
「學校任用教育人員或進用其他專職、兼職人員前,應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規定,查閱
其有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或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
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
(二)進用查核作業分流:(均需檢附批次電子檔)
專簽查核
書面造冊查核
為使用人單位作業有所依循,請依「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查核作業流程」辦理。
(三)相關資訊連結:人事室網頁-業務專區-不適任教育人員處理專區
敬請本校各教學、行政單位配合辦理,感恩~
人事室 敬啟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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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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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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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
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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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起始
:2018/12/18
公告迄止
:2018/12/31
主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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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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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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