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學務處課外活動及場地器材組  公告日期  2018/11/14
 主  旨  108 年儒鴻教育獎助學金辦法
 內  容 

申請資格:
(一)申請獎助學金者,須具備條件:
  1.在標準修業年限內,具有國內大專或研究所碩士班在學學籍及中華民國國籍者。
   一般標準修業年限為碩士班二年、大專四年;延畢生不可申請。
  2.英文能力測驗達一定標準以上之證明,詳參申請資格(三)。
  3.學校操行成績80分以上。
  4.學校學業成績平均分數80分以上,或是班排名在前百分之四十內。

(二)申請獎助學金有符合以下條件者,優先錄取:
  1.鄉鎮市公所(含)以上之政府機關列冊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2.特殊境遇家庭(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
  3.家庭遭遇重大變故,或因其他緊急事故致使家庭生活及經濟陷於困境,經政府相關社福單
   位、社福機構等推薦證明者。
  4.申請人直系尊親屬為儒鴻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在職員工。

(三)英文能力檢定標準(考試日期須在106/04/01之後為有效)

如欲申請獎學金請詳閱附件說明
申請辦法請參見基金會官網 http://foundation.eclat.com.tw
申請時間:108/3/1~3/31 請自行檢附資料上官網線上申請

 附  件  :  獎學金辦法 ▼ 
 相關連結  :
 公告起始 :2018/11/14  公告迄止 :2018/12/29
 主辦單位   協辦單位 
 活動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