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公告日期  2018/10/2
 主  旨  舉辦「學生宿舍夜間消防暨地震緊急疏散」複合型演練,如說明。
 內  容 
一、依據國家消防法及本校學生宿舍生活輔導辦法辦理本案。
二、演練規定:
(一)演練時間:107年10月18日21:00至22:00(校本部)、107年10月25日21:00至22:00(人社院)。
(二)集合地點:湖區草地(校本部)、大愛草原集合地(人社院)。
(三)參加人員:學生宿舍全體住宿生、宿舍輔導員、學務處生輔組當值同仁。
(四)學生請假規定:依據慈濟大學學生請假規則辦理,請務必詳閱法規,其摘錄重點如下:
第四條 學生因故不能上課或參加集會及其他規定之活動時,均須辦理請假,如未經請假或未獲准假者,均以曠課論處。
第十條 凡規定之活動或代表學院參加外界集會活動,因故不能參加時,必須請集會假。
第十二條 學生請假應按所需天數多寡,依照下列准假權責之規定逐級陳遞核准:(四) 集會假:由派遣單位主管,會同導師核准。
第十四條 請假所附之證明文件,如有虛偽造假並經查明屬實時,除將已缺席之時日以曠課論處外,並予記過處分。
三、演練程序:
(一)21:00-21:10廣播器測試(含操演說明、各寢室緊急照明設備、廣播系統等測試及狀況檢查)
(二)21:10-21:20緊急狀況演練發佈:住宿生疏散、自衛隊引導疏散、幹部檢查公區「安全閥門、緊急照明設備、廣播系統」。
(三)21:20-21:40 全體集合點名。(校本部-湖區草地、人社院-大愛草原)
(四)21:40-21:50師長勉勵
(五)21:50-22:00 幹部清點裝備及召開演練成效檢討會議。
(六)22:00 解散全體返回宿舍。
四、注意事項:
(一)住宿生均於每學年至少參加1次消防演練,凡未參加演練達二次者不得列入下學年第一梯次床位申請及不得申請暑期留宿。
(二)演練時間,學生宿舍雖未實施全面斷電,但仍請同學勿撘乘電梯,另個人電器用品如電腦等,請預作斷電準備。
(三)本次演練因考量同學安全,避免於實際操作過程中受傷,因此演練全程請同學確依規定穿著休閒服、皮鞋或球鞋,請勿穿著涼鞋或拖鞋。
(四)為確保人人安全及重視整體宿舍安全,感恩住宿生請務必遵守,倘有任何建議或不清楚之處,歡迎至生輔組洽詢。(人社院:038572677轉1250、校本部:038565301轉1230)
                     學生事務務處生活輔導組 敬啟

 附  件  : 無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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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 :2018/10/2  公告迄止 :2018/10/25
 主辦單位   協辦單位 
 活動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