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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7月10日
發文字號:北市衛食藥字第1076005288號
主旨:為辦理本府第3屆食品安全委員會府外委員遴選作業,請於107年9月28日(五)前推薦被遴
選人1名,請查照惠復。
說明:
一、依據本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設置要點辦理。
二、本府第3屆食品安全委員任期起訖日期預計自108年3月7日至110年3月6日止,採無給職方
式,聘任食品科學、餐飲管理、分析化學、毒理學、醫學及法學、風險評估等相關專門學
術經驗之專家學者若干人,以及食品產業、公民團體及消費者保護團體代表。
三、凡具食品科學、餐飲管理、分析化學、毒理學、醫學、法學、風險評估專業者,可由個人
自薦或團體推薦;食品產業、公民團體及消費保護團體代表則應由相關團體推薦。
四、本會任務如下:
(一)審議食品安全政策及規範。
(二)審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督導食品安全委員會工作小組之執行。
(四)督導消費者食品安全正確觀念之宣導。
五、本局後續將彙整推薦資料,召開遴選會議,遴選出推薦名單,簽報市長核定後,公布委員
名單。
六、檢附「臺北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員第3屆遴選人自薦推薦簡章」1份,推薦名單請於107年9月
28日(星期五)前寄至承辦人劉中平小姐(電子郵件:cpliu428@health.gov.tw;電話:1999
轉7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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