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公告日期  2018/6/4
 主  旨  【107年度暑期留宿申請作業規定及相關事項】
 內  容 
一、107年度宿舍相關重要日期:
 1.106學年第二學期學生宿舍住宿截止時間:107年7月1日中午12時止。
 2.107年度暑假留宿期間:107年7月2日起至9月7日中午12時止。
 3.107學年第1學期學生宿舍開放舊生進住時間:107年9月7日中午12時起開放。

二、107年度申請暑期留宿作業時程如下:
 1.系統申請時間:107年6月4日至107年6月15日1200時截止。(紙本繳交同時截止)
 2.公告暑期留宿通過審核名單:107年6月19日
 3.暑期留宿繳費時間:107年6月19日至107年6月22日1730時截止。
 4.公告暑期留宿集中住宿床位:107年6月30日

三、暑期留宿原寢留宿及集中住宿管理期間:
 1.校本部集中住宿:107年7月2日至107年8月19日中午12時止。
 2.校本部原寢住宿:107年8月19日至107年9月7日中午12時止。
 3.人社院集中住宿:107年7月2日至107年8月26日中午12時止。

四、107年度暑期留宿申請資格:
 1.個人申請-未返僑居地僑外生。(證明單位:國際事務中心)
 2.個人申請-在慈濟志業體工讀有案者。(證明單位:校本部學務處課器組)
 3.個人申請-參與教授之實驗工作或助理,且出具教授證明者。(證明單位:各系所)
 4.團體申請- 寒暑假學校核准之社團/球隊/團隊集訓/營隊活動者。 (證明單位:校本部學務處課器組)
 5.個人申請-寒暑假學校核准之短期住宿人員。(證明單位:校本部學務處生輔組)
 6.個人申請-家庭或個人遭重大變故臨時提出申請者。(證明單位:校本部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7.團體申請- 因學分實習,經系所證明者。(各系所助理證明)

五、團體留宿申請流程:(營隊、社團、系隊、各系迎新、系上團體國考及實習等屬之)
 1.校務行政系統申請填寫留宿時間及選擇申請事由
 2.留宿者繳交家長同意書,由該團體負責人收齊
 3.團體負責人填寫團體繳費確認單
 4.相關單位簽核後,將團體繳費確認單及家長同意書送至生活輔導組
 5.團體負責人持團體繳費確認單至出納組繳納暑期留宿費用
 6.核定床位

六、個人留宿申請流程:
 1.校務行政系統申請填寫留宿時間及選擇申請事由
 2.各申請事由之證明單位出示證明單
 3.生活輔導組繳交暑期留宿證明單暨家長同意書
 4.總務處出納組辦理繳費
 5.核定床位

七、注意事項:
 1.凡宿舍記點超過60點及未有107學年住宿床位者不予申請暑期留宿,逾期申請,概不受理。
 2.凡逾時辦理留宿作業申請或繳納住宿費者,視為逾時完成作業,將取消原申請作業不
  再受理。若仍有住宿需求者,須提出專案申請並依宿舍規定予以記10點後,方能受理
  申請作業。
 3.凡未經申請通過或完成繳費者,私自留宿者屬違規行為,除應補繳住宿費外,另依宿
  舍規定記點20點。若發現逃避點名者或未依規定繳納住宿費者,將專案進行簽核處
  分。

八、暑期留宿期間採集中住宿,由生輔組依據二校區集中住宿區域之床位分配情形,安排
  住宿床位。

九、其它未盡事宜,按宿舍相關規定辦理,如有相關疑問,請至生輔組洽詢,
  電話038565301轉1228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敬啟

 附  件  :  學生個人寒暑假申請留宿表 ▼  |  寒暑期團體繳費確認單 ▼ 
 相關連結  :
 公告起始 :2018/6/4  公告迄止 :2018/6/30
 活動起始 :2018/6/4  活動迄止 :2018/6/30
 主辦單位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協辦單位 
 活動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