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諮商中心
公告日期
2018/5/25
主 旨
【代公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手語翻譯及同步聽打服務之說明
內 容
為維護身心障礙者參與公共事務及獲得資訊之權益,請主動提供手語等通譯服務。
說明:
一、為確保身心障礙者能夠充分表達意見之自由,以及近用資訊權益,各地方政府已設置手語翻譯及同步聽打服務窗口,並訂定服務範圍及作業程序等規定。
二、請各單位舉辦會議、活動時,應主動確認參與者需求,倘有手語翻譯或同步聽打需求,得依貴單位所在地或需求者設籍縣市,逕洽該管地方政府窗口申請相關服務。
三、各地方政府手語及同步聽打窗口聯絡資訊一覽表,詳如附件。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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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pdf ▼
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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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起始
:2018/5/25
公告迄止
:2018/6/25
主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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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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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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