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諮商中心  公告日期  2018/5/25
 主  旨  【代公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手語翻譯及同步聽打服務之說明
 內  容 
為維護身心障礙者參與公共事務及獲得資訊之權益,請主動提供手語等通譯服務。

說明:
一、為確保身心障礙者能夠充分表達意見之自由,以及近用資訊權益,各地方政府已設置手語翻譯及同步聽打服務窗口,並訂定服務範圍及作業程序等規定。
二、請各單位舉辦會議、活動時,應主動確認參與者需求,倘有手語翻譯或同步聽打需求,得依貴單位所在地或需求者設籍縣市,逕洽該管地方政府窗口申請相關服務。
三、各地方政府手語及同步聽打窗口聯絡資訊一覽表,詳如附件。

 附  件  :  附件一.pdf ▼ 
 相關連結  :
 公告起始 :2018/5/25  公告迄止 :2018/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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