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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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列入勒令退宿者為至107年05月13日止,累積扣點已達60點以上且未銷點作
業完成者,計有校本部男宿1位,人社院男宿1位,共計2位,退宿名單如件。
二、依據本校住宿學生獎懲實施細則辦理。
三、重要事項:
(一)勒令退宿公告:發布時間定為107年05月21日。
(二)搬離宿舍日期:107年05月31日。
四、依學生宿舍住宿辦法:「勒令退宿者:須重新提出申請,經學生事務會議審查同意
後,按法規辦理。如為六十點退宿者需專案銷案後始可提報學生事務會議。凡受第
二次勒令退宿之同學,在學期間不具申請返校住宿之資格。」
五、請於107年05月31日前搬離宿舍,且註銷106學年住宿床位、107學年住宿申請資格及寒暑假
留宿申請資格。
六、上述如同學有特殊情況者,得以問題反應表申覆送生輔組處理之。
七、若有任何問題,歡迎至學務處生輔組詢問,電話:03-8565301轉1228
學務處生輔組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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