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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職場不法侵害與辦公室新型職業性疾病之預防 【內容】:1. 職場不法侵害之預防。
2. 辦公室新型職業性疾病預防。 【報名起始日期】:2018/4/3 【報名迄止日期】:2018/4/27 【參加對象】:慈大教師 慈大職員 慈大學生 【備註】:一、對象:全校教職員(因執行職務,於勞動場所遭受雇主、主管、同事、服務對象或其他第三方之不法侵害行為, 造成身體或精神之傷害之高風險同仁(如:警衛、宿舍輔導員、出納人員及生輔組同仁)務必參加)
二、自104年起職業安全衛生法將校園中所有工作者(含教職員生)都納入管理,不再局限於實驗室或工程修繕人員,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2條及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之規定,新進人員及在職變更工作之人員應接受至少三小時之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若使用危害性化學品及特定機械設備或作業之人員,應各另增3小時以上之相關課程;對於一般在職工作者應每三年至少接受三小時再教育,違反者將處新台幣3,000 元以下罰鍰。(欲知各工作性質之法定教育訓練時數請至環安中心網頁查詢) 【主辦單位】:環安中心 【主講者/主持人】:鄭進順 【連絡人】:職護謝婉華/ 組員林郁菁 【連絡電話】:2294/1552
詳細內容及線上報名請登入校務行政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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