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公告日期  2018/3/5
 主  旨  函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為加強宣導校園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如說明。
 內  容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03月02日臺教高(一)字第1070029520號函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07年2月26日智著字第10716002010號函辦理。
二、依著作權法規定,著作人就其著作專有重製之權利,影印、下載、上傳均係重製之方法,重製他人著作,除有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規定之合理使用情形外,應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始符合著作權法的規定。
三、大專校院學生影印國內外之書籍,如係整本或為其大部分之影印,或化整為零之影印,這種利用行為均已超出合理使用範圍,會構成著作權之侵害行為,如遭權利人依法追訴,恐須負擔刑事及民事之法律責任,故請同學務必使用正版教科書(含二手書),勿非法影印他人著作,以免觸法。
四、有關校園著作權宣導資料,已上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站(http://www.tipo.gov.tw/),取得路徑為:網站首頁/著作權/著作權知識+/校園著作權,請自行下載參考運用。
學生事務務處生活輔導組 敬啟

 附  件  : 無附件
 相關連結  : http://www.tipo.gov.tw/
 公告起始 :2018/3/5  公告迄止 :2018/4/4
 主辦單位   協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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