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教務處課務組  公告日期  2018/2/26
 主  旨  【公告】106學年度第2學期教學助理(TA)核定課程及時數
 內  容 
一、1062學期教學助理(TA)核定課程及時數,詳附件1。

二、目前無人選課或選課人數過低,第二週加退選課後視情況於第二階段公告。

三、核定原則依據慈濟大學教學助理實施作業要點第四點:教學助理運用計畫項目、教學大綱
  內容及課程加權分數。

四、慈濟大學教學助理實施作業要點第四點:若申請課程未填寫課程資訊系統之教學大綱,
  不核給教學助理。已開設課程,前一學年教學滿意度調查分數低於3.5分以下者,不得
  申請教學助理。

五、課程中若需隨堂錄影,可詢問教師發展暨教學資源中心數位教學組,分機1110。

六、開設遠距課程所需人力,由教師發展暨教學資源中心統一調配,不屬於本範圍。

七、依據勞動部及教育部104/06/17共同頒布「專科以上學校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指導原
  則」、「專科以上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分別規範勞動型
  及學習型兼任助理之權益與注意事項。本校仍秉持教育理念,繼續推動教學助理制度,
  並依法全面納保為勞僱關係。

八、教學助理制度相關注意事項,請詳閱下列說明:(非常重要!)
  1.教學助理工作總時數以教務處核准公告為主。
  2.所有學生擔任教學助理,皆需具有培訓通過資格;若為實驗課程教學助理者,須參加本校
   環安中心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3.外籍生、僑生及港澳生擔任教學助理請檢附居留證影本及工作證影本。
  4.學生工作時數係依據申請教師提出之工作時數需求,經審查後核給,每人每月工作總時數
   合併計算後,總計不得超過博士生44小時為限;碩士生以不超過30小時為限;大學部學生
   以不超過20小時為限。(※建議每人每月工作時數不低於8小時。)
  5.106-2學期教學助理(TA)投保方式為日保,請於勞動契約書確實填寫正確工作日期及時數!
  6.大學部學生工作酬金比照勞動部薪資規定以140元計算,碩士生以200元時薪計算,博士生
   以250元時薪計算。
 ★7.請注意!教學助理需簽訂:
   (1)教學助理基本資料表,中文表單附件2、外籍生適用英文表單附件4
   (2)教學助理勞動契約書(1式2份),中文表單附件3、外籍生適用英文表單附件5

  8.教學助理須於每月三日(含)前提交前月工作記錄至google雲端系統。教資中心教師專業組
   於每月十日公告未繳交前一個月工作記錄之名單,達三次未交工作記錄者,即停權下一學
   期擔任TA資格,則該授課教師亦停權申請一學期。
  9.於每月二十五日核發前一個月教學助理工作酬金。

 附  件  :  附件1-1062教學TA核定時數 ▼  |  附件2-教學助理基本資料表(中文) ▼  |  附件3-教學助理勞動契約書(中文) ▼  |  附件4-教學助理基本資料表(英文) ▼  |  附件5-教學助理勞動契約書(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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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 :2018/2/26  公告迄止 :2018/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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