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職涯發展及就業輔導組  公告日期  2018/2/1
 主  旨  代公告-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辦理「新北市政府補助原住民職業訓練及就業考試補習課程費用作業要點」
 內  容 
壹、申請資格
一、凡設籍新北市且年滿15歲或國民中學畢業之原住民,參與「新北市政府補助原住民職業訓練及就業考試補習課程費用作業要點」第4及5條規定之訓練單位,開辦之職業訓練或就業考試補習課程,皆可提出申請。

貳、補助金額或額度
一、訓練或課程費用之補助,以申請人實際繳付之學費、材料費及報名費為限,且最高補助金額為新臺幣三萬元。
二、費用補助每人每年以一次為限,且每人依本要點獲補助之次數合計不得逾三次。

參、申請方式
申請人應於職業訓練或就業考試補習課程結束日起二個月內,如課程期間短於二週者,應於課程結束日起二週內,檢具下列文件向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提出申請:
一、申請書。
二、加蓋訓練單位或補習班印信之課程表影本。
三、申請人繳交之學費、材料費及報名費之發票或收據影本。
四、經訓練單位核章之結業證書、合格結業相關證明或上課紀錄(函授課程須自製上課紀錄並經訓練單位核章)。
五、申請人之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六、領據。
七、切結書(如無存摺者須檢附) 。

肆、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伍、受理申請期間
受理申請期間為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一月三十日止,逾期不予受理;另年度預算額度用罄時,本局得公告當年度停止受理補助之申請。

陸、洽詢電話
一、承辦人員:林立穎。
二、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986。
三、Email:AV3892@ntpc.gov.tw。

 附  件  : 無附件
 相關連結  : https://www.ipb.ntpc.gov.tw/%E5%B0%B1%E6%A5%AD%E6%89%B6%E5%8A%A9/1054-%E6%9C%AC%E5%B8%82%E5%8E%9F%E4%BD%8F%E6%B0%91%E8%81%B7%E6%A5%AD%E8%A8%93%E7%B7%B4%E5%8F%8A%E5%B0%B1%E6%A5%AD%E8%80%83%E8%A9%A6%E8%A3%9C%E7%BF%92%E8%AA%B2%E7%A8%8B%E8%B2%BB%E7%94%A8%E8%A3%9C%E5%8A%A9%E6%A8%99%E6%BA%96%E4%BD%9C%E6%A5%AD%E7%A8%8B%E5%BA%8F.html
 公告起始 :2018/2/1  公告迄止 :2018/2/22
 主辦單位   協辦單位 
 活動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