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教務處課務組  公告日期  2018/1/22
 主  旨  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即日起至107年3月31日止接受本年度學生暑期實習申請。
 內  容 
一、學生暑期實習限額4人,依申請序錄取,請檢附學生履歷、自傳及貴校(系)實習計畫以
  公函申辦,各系申請名額以1-2名為原則。

二、實習內容為本中心推廣現況了解、推廣活動之執行與成果建檔、專案資料整理及相關業務
  之輔助事項等,實習期間須配合本中心平日上下班(週一至週五,每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
  30分、下午 1時30分至5時30分)時段,並另依其意願及實際活動需求安排參與假日或夜間
  辦理之推廣活動。

三、另,為促進專業交流、單位合作,歡迎貴校(系)與本中心合作辦理家庭教育推展活動,
  相關合作事宜請洽本案承辦人唐小姐。

 附  件  :  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公文 ▼ 
 相關連結  : https://beta.gov.taipei/family/News_Content.aspx?n=CDB7B6B4FEBFEAC1&sms=78D644F2755ACCAA&s=056F44B750CC9AE2
 公告起始 :2018/1/22  公告迄止 :2018/2/28
 主辦單位   協辦單位 
 活動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