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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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計畫說明:補助學生赴國外先進或具發展潛力之企業、機構進行實習。
二、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07年3月1日(四)止。
三、申請方式:由本校專任教師擔任計畫主持人,填妥「計畫書」後,以電子檔傳送至evelyn@gms.tcu.edu.tw。聯絡窗口:國際暨兩岸事務處姚欣妤,分機1016。
四、教育部補助要點:築夢計畫以薦送學校為單位申請,經學校審查排定各子計畫優先順序後送件。新南向學海築夢,由薦送學校彙整各計畫主持人所提計畫案,向本部委託之學校申請。(詳情請參考「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107年5月31日教育部核定後,學校將協助獲補助計畫案之計畫主持人申請學海築夢系統計畫帳號,各計畫主持人再行上網填寫計畫相關資料。
五、相關時程如下:
(1)即日起至107年3月1日:受理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申請
(2)107年3月1日至3月31日:發文並送件至教育部審查
(3)107年5月31日:教育部公告核定結果
(4)107年6月1日至6月30日:撥付獲補助經費
(5)107年6月1日至學生返國後二個月:計畫執行及核結
六、107年度學海築夢與新南向重要事項日程表:http://www.studyabroad.moe.gov.tw/new/index/schedu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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