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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一O六)慈大學務懲字第002號核定本校學號106XXXXXX同學,該生於宿舍私自挪用他人物品,違反校規,依「慈濟大學學生懲處辦法」第八條第十二款「未經許可私自挪用他人物品。」予以記申誡二次處分。
(二)依據(一O六)慈大學務懲字第003號核定本校學號106XXXXXX同學,該生於宿舍私自挪用他人物品,違反校規,依「慈濟大學學生懲處辦法」第八條第十二款「未經許可私自挪用他人物品。」予以記申誡二次處分。
(三)依據(一O六)慈大學務懲字第004號核定本校學號106XXXXXX同學,該生於宿舍私自挪用他人物品,違反校規,依「慈濟大學學生懲處辦法」第八條第十二款「未經許可私自挪用他人物品。」予以記申誡二次處分。
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敬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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